2023年4月28日,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宇树科技”)对杭州露韦美化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“露韦美”)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,经过近九个月的努力,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(下称“最高法院”)认定为恶意诉讼。
在4月24日,最高法院作出判决,指出露韦美针对宇树科技的“A2 机器人狗”和“Go2 机器人狗”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构成恶意,需向宇树科技赔偿8万元,并承担3700元的案件受理费用。
据之前的报道,露韦美于2025年8月针对宇树科技的发明专利权提起诉讼,原告为露韦美,被告为宇树科技,相关案件于2025年8月26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这是宇树科技首次面临与发明专利相关的诉讼,目前宇树科技仅卷入两起诉讼,第一起诉讼则涉及行业限制的争议。
根据资料,露韦美目前拥有两项专利,其中2016年申请的“一种电子狗”专利以及2023年申请的“一种会议同声智能系统”专利。
值得一提的是,露韦美提起诉讼所依据的“一种电子狗”发明专利权在2026年3月1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,原因是该专利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规定的创造性标准。
最高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,露韦美的恶意诉讼给宇树科技造成的实际损失非常明显。宇树科技在本案中请求的8万元赔偿金额相对较少,实属象征性赔偿,并且有相应的证据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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